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新發牌制度於2018年3月1日生效。在新發牌制度下,持牌人須遵從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所載有關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的法定規定。本公司提供一站式合規服務,當中包括為申請有關牌照之公司撰寫內部政策以符合當局要求。

思浩國際的顧問團隊不單具備相關範疇的專業認可資格,而且擁有豐富的銀行及金融業務的經驗,致力協助客戶瞭解香港金融體制及各類牌照條例,協助客戶申請各類金融行業相關的牌照。公司內部政策揀寫服務為公司營運提供清晰指引,確保公司遵守各種法律和政府法規,以及制定實施嚴格的反洗黑錢、反欺詐及防止恐怖份子資金籌集標準所需的行動。

本公司之顧問團隊會根據公司實際營運流程而撰寫內部政策,在顧及公司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客戶的類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後,設立及執行充分及適當的反洗錢及恐怖分子集資制度,包括對新客戶或現有客戶採取合適的監控措施,例如: 盡職客戶調查政策、識別可疑活動交易指引、執行匯款及兌換交易制度、備存記錄資料以及一系列所需之報告表格等,本公司確保所有政策指引均達至海關規例之準則以及符合申請牌照之要求。

經營貨幣兌換或匯款服務有以下新規例,詳情可參閱以下海報:

                    
 經營貨幣兌換或匯款服務須向海關申領牌照(1)          經營貨幣兌換或匯款服務須向海關申領牌照(2)        

 

                     
《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         維護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請支持金融業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