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代辦之有限公司,為香港註冊之私人有限公司,其成立及運作是必須遵照香港法例第 32章公司法之內容 ,閣下可從互聯網中政府網頁瀏覽有關條文

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

有限公司每年都要向兩個政府部門提交檔,有關內容如下:

 

公司註冊處

所有新委任或辭退之公司董事、秘書、公司地址、押記、註冊資本及股份之變動等均必須向公司註冊處申報。 (由於有限公司是公開的,所以所有公司資料均可被公眾查冊)

另一方面,公司必須要在每年之週年成立日後 42天內提交週年申報表,提供最新的公司資料;提交之同時,公 司亦要繳交 HK$105之登記費用。如過期繳交,最高之罰款額可達 HK$50,000及每天最高罰款 HK$700。 其責任會歸咎於董事

 

稅務局

公司每年均要向稅務局申報稅項,其責任由董事負責,如在指定之時間內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數師報告及報稅表 ,稅務局會對閣下之公司作出評估,為免多繳不必要之稅款,董事應主動及盡快處理公司之賬目並交予核數師 審核,第一次核數之期限為公司成立後 18個月內(一般公司之截數日會定於 3月31日 / 6月30日 / 9月30日 / 12月31 日);當閣下收到稅務局有關之信件或稅表時,亦應該知會本公司或有關核數師方便進行核數工作。

此外,公司亦必須每年向稅務局之商業登記處繳交 HK$2,450商業登記費。

 

週年大

有限公司每一年均要召開一次週年大會,新成立之公司,最長之限期為 18個月,其後每年則為 15個月,主要之 作用為審查公司之賬目,討論股息分發及公司之重要決策等事宜

 

會計賬目及業務記

按照稅務局指引,凡在本港經營之人仕(不論以個人或有限公司模式經營) ,必須就其收入及開支保存有關之 業務記錄及收入支出單據,以便確定其評稅之利潤,其記錄至少要保存 7年;違例者最高罰款為 HK100,000。

 

董事酬

一般情況之下,私人有限公司之股東亦會兼任為董事,故股東可以董事酬金形式直接從公司提取薪金,以減低 公司所要繳付較高稅率之利得稅;(管理者要緊記,有限公司是獨立個體,其利潤是需獨立計算利得稅的,而 且稅率亦較高,現時為 16%;與個人及合夥之公司之稅款可以轉入個人入息課稅有很大之分別)故此,董事可 考慮將利潤轉化為董事之酬金,再轉入個人入息課稅並扣除個人及其他之免稅額,以減低不必要之稅款

另一方面,董事可籍著公司所提供之住所或津貼以減低個人之評稅收入,有關稅務安排之詳情可向本公司職員 查詢

 

員工申報

任何公司聘有員工(包括董事),必須於該名員工受聘後 3個月內向稅務局申報該員工之全名﹑地址﹑僱用開始 日期及僱用條款。如該員工將會離開香港為期超過 1個月或離職,則其僱主須就該名個人的預期離開或離職日期 以書面向局長發出通知

 

以上之所有資料,只供作參考之用,因香港法例及政府收費是會不時作出修定;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本公司 熱線 3481 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