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指作為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於香港經營或從香港洽談或安排保險合約的業務的人,或經營就保險事宜提供意見的業務的人。
不論是獨資經營,合夥經營,還是有限公司,都可以申請成為獲授權的保險經紀。授權可直接向保險業監理處申請,或通過申請成為獲保險業監督認可的保險經紀團體的成員而獲得。
保險經紀的行政總裁及業務代表也均需要進行登記。
保存成員登記冊
根據保險公司條例第69條第3項規定,保險經紀須在香港的註冊辦事處或主要營業地點保存一份其成員的登記冊,記錄保險業監督所要求的每位保險經紀團體成員的信息,並須將登記冊在正常辦公時間內公開讓公眾查閱。
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
- 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2年
- 即使考試合格而未有註冊牌照,並不能進行受規管活動
- 考試包括5份試卷: 保險原理及實務、一般保險、長期保險、投資相連長期保險、旅遊保險代理人考試
我們的服務內容包括:
- 協助客戶申請保險經紀牌照
- 安排並準備相關機構面試
申請流程:
- 準備相關申請文件
- 安排並準備相關機構面試
申請時間大約10個工作天或完成審核後,時間視乎相關機構的審核進度
任何人若要成為保險代理人,須有關的保險公司委任,並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申請須通過相關保險資格考試,並符合保險業監管局訂下的最低要求:
資歷及經驗規定
保險經紀或其行政總裁最少須年滿21歲或以上,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居民而其工作簽證條款(如有者)沒有限制他從事保險經紀業務以及須具中五教育程度或同等學歷。他還須具備:
認可的保險業資歷及有最少兩年在保險業擔任管理職位的工作經驗,又如果他打算從事長期保險(包括相連長期保險)經紀業務,除非獲得豁免,必須通過由保監局認可的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資格考試”)中的”投資相連長期保險試卷”;或
最少五年保險業的工作經驗,其中兩年須擔任管理職位,以及必須通過保監局認可的中介人考試的相關試卷,惟獲得豁免者除外。
股本及淨資產規定
保險經紀須備存不少於10萬港元的股本及淨資產值。
專業彌償保險規定
保險經紀須備有專業彌償保險,訂明在任何為期12個月內任何一宗索償的最低賠償限額。最低賠償限額相等於在緊接之前12個月內的累積保險經紀佣金收入的兩倍。有關數額最少須為300萬港元,最高限額為七千五百萬港元,然而如果保險經紀認為有需要,他當然可以自願方式安排七千五百萬港元以外的保障。
備存獨立客戶帳目規定
保險經紀須把客戶款項存入指定的客戶帳戶內,使與自己的款項分開。
備存妥善的帳簿及紀錄規定
保險經紀須備存足以解釋交易及方便進行適當審核的帳簿及其他紀錄。